“作为一名市中院干警,有责任有义务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出一份力……”
这是参加完志愿服务活动后,市中院干警们的心声。
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树立创文“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思想自觉,打造整洁干净、和谐宜居的文明车城。
5月26日至2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120余名干警下沉包联岩岭社区开展创文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市中院的干警们身穿红马甲,手持小夹子、垃圾袋,以各支部包片区、各支部干警包点的方式,每天分两班人马,从早上7:30到下午6:00,不间断开展志愿服务。
在岩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方新城小区周边,干警们仔细查看机动车停放、居民楼道卫生、宣传橱窗设置等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现场整改。
同时,干警们主动向居民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大保护,帮助居民树立文明观念,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创建、配合创建、共同创建的意识和热情,努力打造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巩固和提升车城创文成果。
市中院机关纪委对本次志愿活动进行了全程巡查督导,动真碰硬,确保文明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