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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疫情期间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07-01 16:42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1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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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仍处在疫情期间,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请大家在遵守法庭纪律的同时,戴好口罩,间隔坐下,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6月12日上午九时,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一楼大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强(化名)等13人犯寻衅滋事罪、包庇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这是疫情期间该院公开审理的首例涉嫌涉恶案件,至此,该院敲响了十堰地区疫情期间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审理的“第一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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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当事人安全,确保庭审如期开展,该院设立了疫情庭审指挥部,制定了详细的刑事庭审保障方案,并与该市检察院、司法局、该市公安局看守所联系,协调沟通提押、还押、隔离等事宜,对大审判庭、羁押区、车辆、凳子提前消毒,为当事人及羁押法警提供防护服30套、手套40双、口罩100只、体温仪2只、塑料凳30个。开庭前所有羁押法警均已接受核酸检测且检测合格。上午七时三十分,羁押车队从审判庭准时出发前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羁押法警分别对12名当事人进行消毒测温,帮助他们穿好防护服,并贴上相应的编号。另外一名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被单独直接带往审判庭进行消毒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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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该院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与庭审人员进行酒精消毒、体温测量、身份登记,并引导他们通过专门安检通道进入审判法庭,有效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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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井然有序,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保证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院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