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院长到竹山县人民法院调研工作
6月1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一行到竹山法院调研“1368”工作推进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竹山法院创建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示范法院”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竹山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宇星,竹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龙陪同调研。
在宝丰、得胜人民法庭,王宏亲切看望了法庭干警,深入了解科技法庭运用、无纸化办公、诉源治理、共同缔造、文化建设等工作。“青年干警要在基层人民法庭练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基本功,主动融入基层、贴近群众,用脚步丈量田间地头、用耳朵倾听群众呼声,在平凡岗位、受累“苦差”中磨砺成才。”在仔细查看干警们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后,王宏勉励道。
王宏同志在调研中指出,竹山法院要紧紧围绕市中院党组“1368”工作部署,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示范法院”品牌建设为契机,牢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要将“共同缔造”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勇当共同缔造排头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途径,努力为绿色和谐美丽的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王宏同志强调,一是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能动司法。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司法触角,要切实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急盼愁难问题,通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司法建议等手段积极履行职责,助推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发挥优势,积极推进多元解纷。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办事,联合辖区党委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构筑解纷合力。进一步探索创新多元解纷工作模式,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执行和解等方式,强化柔性执法减少对抗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要扎根基层,持续加强法庭建设。要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物资保障、人员力量、提拔任用上向基层一线倾斜。要强化法庭文化建设,结合法庭职能定位和硬件设施,创造性开展文体活动,法庭庭长要发挥表率作用,在带头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又要关心关爱干警学习生活,努力营造“宜居宜业宜习”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是要优化服务,推进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实质化运行。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同企业、居民沟通交流的纽带,在构建纠纷多元化解的立体网络桥梁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要切实推进各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实体化运行走深走实,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主动延伸司法为民触角,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诉讼难题就地解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