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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河法庭:丈夫拒给扶养费,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12-17 08:29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2399

近日,郧西法院夹河法庭妥善调解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缓和了夫妻矛盾,挽救了即将破裂的婚姻。

该案中原告柯某与被告任某2012年登记结婚,起初夫妻关系较好,后因家庭琐事双方之间矛盾加深。2015年,丈夫任某外出打工,与妻子柯某长期分居。柯某因照料家庭操劳过度,身患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柯某患病后,任某回到夹河镇生活,但对柯某疏于关心,不给或少给生活费及医药费。多次索要无果,生活困难的柯某只好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任某每月给付自己扶养费500元并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

郧西法院夹河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常峻溟两次前往原、被告家中了解具体情况。据调查,柯某患病后任某还是尽到了照料义务,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任某在镇上打工,收入尚可。常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耐心劝诫任某,夫妻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应忠于婚姻誓言,柯某照料家庭多年,作为丈夫应感恩妻子的付出,在妻子最需要照顾与陪伴的时刻,应不离不弃,帮助妻子度过难关。经过常法官劝说,任某认识到自己平常对柯某照料、关心不够,他真诚希望柯某能原谅自己,并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帮助柯某康复。柯某听到任某的话后表示只要丈夫多关心疼爱自己,愿意和他好好过日子,并当庭撤回了起诉。

纠纷化解后,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表示了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