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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的那一年

发布时间:2026-06-24 09:56 来源:房县法院 阅读:84

六月,高考落幕,千万学子走出考场,等待下一段旅程的开启。对肖恩(化名)来说,能够坐在那张课桌前、写完最后一张答卷来之不易——两年前那场车祸,曾让他的青春暂时被按下了“暂停键”。

一场车祸
少年求学的脚步骤然“急刹”

2024年4月的一天,肖恩像往常一样乘坐大巴车放学回家。林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与杨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猛烈相撞,坐在客车内的肖恩不幸受伤。

经医院诊断,肖恩的腰3、4右侧横突骨折,先后住院治疗了17天。

身体的伤在愈合,但学业的“伤口”却无法立刻缝合。出院后,由于无法支撑高强度的课堂学习,肖恩不得不办理休学,2024年9月重读高二。一次事故,双重打击——身体与学业,双双按下“暂停键”。

“孩子正处于升学的关键阶段,骨折后上课、上下楼梯都不方便,更别说长时间坐着学习了。”因事故休学的肖恩无奈选择复读一年,由此产生了额外的生活消费、复读学费及往返交通费用。肖恩的家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25年12月,肖恩将肇事各方及保险公司诉至房县人民法院。

休学一年
这笔“时间账”法院怎么算?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休学期间的生活费、复读学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法定赔偿范围内;且伤情未达伤残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赔不赔,关键看“因果关系”。 肖恩因伤休学,是客观治疗需要,由此产生的额外支出与交通事故具有直接法律因果关系,依法应纳入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最终,法院参照当地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及实际生活成本,酌情支持休学生活费5000元、复读学费损失3万余元及交通、营养护理等费用。对于原告提出的“延迟就业一年损失”,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肖恩尚未成年,是否延迟就业及损失金额均不确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对一个正值人生关键期的少年而言,骨折会愈合,但被‘偷走’的一年时光和由此带来的心理冲击,是真实而深远的。”承办法官指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应当覆盖身心健康与教育发展的全过程,不能以伤残等级为唯一标尺。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法院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最终,房县人民法院判决各被告共赔偿肖恩各项损失5万余元。2026年4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日前,赔偿款项已履行到位,这起历时两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以司法之力,护每一程奔赴

案子结了,赔偿到了,但肖恩失去的那一年课堂、那一段和同学们并肩冲刺的时光,终究无法找回。

值得庆幸的是,肖恩守住了自己的跑道,赶上了2026年的高考。如今,他正和所有同龄人一样,等待人生新的篇章。

而在他身后,还有无数奔跑在路上的少年——他们的安全,不只依赖一纸判决的守护,更系于每一位驾驶员握紧方向盘的谨慎,每一位家长不厌其烦的叮咛,每一次乘车时那一声清脆的“咔嗒”系扣声。

交通安全从不该是“老生常谈”。上下学路上、假期出游途中,请选择正规车辆,严守骑行与驾驶年龄红线,不搭乘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也请所有驾驶员在出行高峰、复杂路况下减速慢行——你的每一次礼让,都可能守护了一个少年通往未来的路。

愿所有“少年的你”,都能平安抵达梦想的下一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