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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服务靠前一步 能动司法更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3-08-28 10:28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12537

“感谢共享法庭,帮助我们追回了一批拖欠七年之久的物业服务费。”2023年8月22日15时许,十堰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丹江口市工商联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联络点调解现场对工作人员高兴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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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十堰市某物业公司与丹江口市某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十堰市某物业公司自2016年起向丹江口市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工作,物业服务费为每户每年180元。后因市场变化等原因,物业费调整为220元。因双方对物业费部分服务项目沟通不畅,致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产生不满,并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抵抗,双方误会由此越来越深、矛盾越积越大。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十堰市某物业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工商联联络点提交调解申请,希望调解纠纷,消除矛盾。

在接到调解申请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业主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等因素,如果处理不当,会进一步恶化双方关系,不利于矛盾化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沟通,针对双方误解较深的电梯清洁、垃圾处理等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深入了解,还通过到小区走访等方式现场化解纠纷。

充分了解后,工作人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与业主进行多轮沟通,告知业主拒缴物业费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并指明物业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服务意识薄弱等问题,帮助物业公司出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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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业主自愿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代表在调解现场自愿签署撤诉申请,拖欠七年之久的物业服务纠纷圆满解决。至此,14件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很满意。

丹江口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纠纷100余件,诉前调解35件,通过联合人社局、工商联等多部门,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增量,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来源/丹江口法院  文、图/罗简、彭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