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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守护生态文明 这场新闻发布会与您息息相关!

发布时间:2022-06-02 09:22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677

62日,市中院以司法守护生态文明为主题,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副院长王汉立介绍近几年十堰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向媒体公布5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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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十堰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发展目标,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能动作用,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和全市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668件,审结656件,结案率98.2%。判处刑事被告人19人,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165万元;判令环境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责任人承担生态修复金353万余元,补种复绿面积325平方米,增殖放流鱼苗50余万尾。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规范化建设。十堰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生态保护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现环资案件集中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全覆盖。创新启用十堰环资审判绿色图章,标记环境资源案件,凸显环资审判专门化特色。建立35个司法保护基地,基本实现对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司法保护全覆盖。

三是强化司法协作,积极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20214月,湖北、河南、陕西三省高级法院在丹江口市签署《关于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共筑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屏障。十堰中院与武汉、孝感等六家法院联合签署《汉江流域(湖北段)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凝聚司法合力。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构建汉江流域(十堰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审判和宣传力度。树立精品意识,八项审判成果入选全国及省级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优秀裁判、精品案件。与高校合作共建实践调研基地,积极推进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的深度融合。深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巡回审判、组织旁听庭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

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十堰政府网、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