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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绝不能让老乡委委屈屈地接受判决

发布时间:2023-07-19 09:25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4714

今天这个故事的讲述人,是丹江口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徐彬鹏。

他说,作为一名环资审判岗位的法官,会提醒自己在依法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的同时,注重做好案件之外化解的工作,积极宣传绿色司法理念,维护库区的良好生态环境。


收到起诉书的老张委屈啊

“法官,我不是故意要逮这些雀雀,我辛辛苦苦种的庄稼和菜地都被这些鸟吃了,我是为了保护收成才拦的网子,没想到这就犯罪了。”

这是我参与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在向被告人老张送达起诉书时,他委委屈屈地说道。

老张是本地一名年近80的农民,为了保护自家庄稼不被野鸟啄食,他用竹竿、渔网等工具在自家菜地周围架设拦鸟网,觅食的鸟儿飞过来就会撞上渔网,被渔网缠住后,越挣扎缠得越紧,最终鸟儿只能被困死在网上。看着自家菜地整整齐齐不再被鸟儿“糟蹋”,老张满意了,却不知自己的“窍门”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

可是 老张真犯法了

直到2021年2月的一天,护林员巡山的时候猛然发现,老张拉起的拦鸟网上已经挂了118只野鸟的尸体。经鉴定,其中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鸟)115只,国家二级重要保护动物野生动物(鹰)3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张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致野生动物死亡,不仅触犯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更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可是,老张不懂这些啊!他拿着起诉书,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就是冤枉得很。

老张和村民们 是怎么想的呢?

“村子里谁家不是这样的?庄稼都被野鸟吃了,我们拿什么去赚钱呢?”老张越说越激动,“我只是觉得它们破坏庄稼,不然我也犯不着去捉它们呀!我更不知道这些野鸟是保护动物啊。”老张搞不懂,偷吃庄稼的讨人厌的“麻雀”怎么就成了保护动物呢?

老张是这么想的,那这是不是村民们的普遍认知呢?在勘验现场、走访农户的过程中,我发现,不仅仅是老张,村民们也都无法理解。“要是这样就是犯罪的话,那我们农民怎么办?任由野猪、鸟来破坏我们的庄稼不成?”

这个案子不简单

土地是农民的根,农民保护自己的庄稼天经地义,一边是农民生计、乡村振兴,一边是保护环境、法律红线,两者如何兼顾?我知道,这样的案子在法律关系层面看似简单,却一定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起村民对法律的误解和不满,如何做好法、理、情的统一,是本案的关键。

老张设网拦鸟却没有村民出面劝阻并指出其行为违法,让我更加明白引导居民、农户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大家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多样性的重要,从根源上预防犯罪,才是办好这个案子的意义所在。

这个案子得好好和大家讲讲

后来,我们将巡回审判开进当地中学,邀请800余名师生和农户参与旁听。庭审中,我们反复为老张和旁听群众讲解非法拦鸟给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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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虽然是为了保护庄稼才设置的鸟网,但是他确实是故意杀死野鸟,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设置鸟网的行为会导致鸟儿飞向死亡。”“而且,老张看到鸟触网后并没有及时解救放生。”“保护庄稼这个看似合理的出发点并不能够阻却违法事实。”“老张虽然没有主观恶意,但客观上侵犯了珍稀动物的生存权利,破坏了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法律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合议庭在法庭教育阶段这样说。

老张想明白了 大家懂了 事儿才算了了

通过公诉机关的举证质证和法庭教育,老张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了,也不像开始那么委屈了。

“我会牢牢记住这次教训,以后看到别人有这种行为也会及时提醒的,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看到年过七旬的被告人老张在法庭上深切的忏悔,旁听的群众也在低声交流着:“打野雀雀也会犯法,看来以后真的搞不得。”

考虑到被告人老张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合议庭经评议对老张适用了缓刑。


惩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庭审结束后,我又围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等常见的破坏动物资源犯罪,结合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向旁听学生和村民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村民了解哪些动物不能捕。

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仅仅靠法律的严惩,更要注重事前的预防。丹江口库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库区的生态环境红线就是生命线。作为一名环资审判岗位的法官,我时刻提醒自己:在依法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的同时,还要注重做好案件之外的工作,积极宣传绿色司法理念,维护库区的良好生态环境,助力实现“一库碧水永续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