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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三家愁 法官速调解烦忧

发布时间:2022-09-21 16:25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544

一起事故,两人受伤,三家发愁,如何快速调解三方矛盾?承办法官有什么妙招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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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某受丹江口市某菜馆雇请从事餐馆服务,202111月,林某在外卖送餐时将年近七旬的原告于某撞伤,导致两人受伤、车辆受损,林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于某被紧急送往十堰市太和医院进行救治,腰椎骨折、双膝挫伤、半月板撕裂,评定为九级伤残,花费医疗费用8万余元。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某将林某起诉至丹江口市法院,林某申请将浪河镇某菜馆追加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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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法院浪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后,及时与被告林某沟通,得知他家庭十分困难。原告于某因腰伤难愈,十分痛苦。菜馆老板也向法官大诉苦水,表示当天拒绝林某送餐,但林某坚持送餐导致事故发生,且菜馆收入有限,若承担巨额赔偿,会导致菜馆倒闭。在案件审理中,被告林某要求重新鉴定原告于某的伤情及医药费,菜馆老板表示在承担责任后会申请追偿。

几个难题同时摆在承办法官面前,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如果该案处理不当,三方矛盾容易激化,破题的关键在于三方间责任承担能否一次性谈拢。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原告于某,详细讲解诉讼程序,为他考虑诉讼成本,原告最终同意降低部分赔偿金额。随后,承办法官联系上林某和菜馆老板,耐心解释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问题,建议他们在本案中一次性解决,通过坚持不懈的释法明理,最终,二被告就双方责任承担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并得到原告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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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日,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年来,丹江口市法院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原则,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衍生涉诉案件,降低当事人诉累,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