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全省法院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清醒认识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方位,正确看待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法院工作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要认真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法院面临的更加繁重更加复杂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上来,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全面贯彻、取得切实成效。要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的体制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督查制度,用严肃追责来倒逼制度落实机制的形成。全省各级法院院长,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谋长远,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四个努力”“三个一批”等目标,推动湖北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认真研究司法规律,讲究方式方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牢牢抓住司法办案这一主要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守牢政治底线,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守牢法律底线,树立坚定的法治理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要守牢廉洁底线,保持司法的良知,强化规矩意识。
就今年工作安排,会议要求:一是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并常态化地开展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要千方百计服务好地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资产安全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加大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力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探索运用预重整方式审理破产案件,优化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保障企业稳定经营。要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违规保全、久审不决、久拖不执、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推动形成良好司法环境。
二是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视疫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服务防控化解房地产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要加大涉诉信访特别是执行信访化解力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切实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的执结率,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执行权制约监督,坚持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坚持“一案一账号”,紧盯案件违规终本、案款超期发还、超标的查封冻结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要加强执行队伍的廉政建设,既坚持严格规范执行,突出执行工作强制力,又要善意文明执行。
四是要切实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切实履行好保护长江的法定职责。武汉海事法院要发挥专门法院的优势,履行好统筹的职能。湖北法院一定要树立全域的理念,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旗帜,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合力。要落实好环丹江口水库、汉江流域、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以审判工作实际成效服务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五是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要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紧扣建设科技强省目标要求,努力让科技成果在湖北沃土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武汉打造成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送法上门,帮助提升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要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要加快建设法院系统“数据工场”,大力推进全省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业务环节提供支撑和服务。要大力推进已建系统的应用推广和优化完善工作,做好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提升数据信息交互度、保障司法运行安全度,为人民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智慧服务。要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运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七是要加快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要全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持一院一策、一庭一策,加强农村法庭建设,积极推动城区法庭、城乡结合部法庭向专业化转型,不断调整优化区域布局。要坚持强基导向,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制定人民法庭干部培养使用中长期规划,建立激励关爱机制,在领导干部选任、法官等级晋升、法官助理入额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部倾斜。
八是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把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将立案、分案、送达、庭审、合议等每个节点均纳入办案平台,形成审判监督管理闭环,确保审判活动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
九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做好正面宣传和负面舆情管控。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守正创新力度,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步”要求,坚持正确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质效,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工作,要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法院重大舆情信息,形成反应迅速、应对及时的工作机制,通过多方协同联动,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是要全力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要持续抓好重难点问题整改攻坚,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整顿成效。要大力开展“清廉法院”创建活动,要以案为鉴,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强化法纪观念、严格廉洁自律。要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健全督察机制,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管警的工作合力。
十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高素质审判人才培养和选拔,激活高层次审判人才在案件审理、政策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智库作用,并持续做好院校合作,为青年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和服务支持。要加快推进新时代湖北法院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完善青年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确保审判事业薪火相传。要配齐配强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立全省法院后备人才库。
十二是要重视文化的力量。腹有诗书气自华,文化是最终的竞争力和软实力。要持续开展“书香法院”全员读书活动, 做到“一院一品”,通过读书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办一批精品案件、出一批好的调研成果、培养一批审判业务专家”的目标。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并对2022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和审务督察情况,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就2022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通报法治化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案件,并就下一步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宣读全省法院2021年度立功受奖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决定、全省法院2021年度“十佳百优”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通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宣读全省法院2021年度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通报。
十堰、咸宁、襄阳、随州等11家中、基层法院的同志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权力制约监督、队伍建设、信访工作、执行工作、书香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领导、厅级干部,全省各中院院长及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省法院机关干警在省法院主会场参会。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