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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法院:速赴千里执行,尽为企业分忧

发布时间:2020-07-20 09:47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929

法院的强力执行帮我们民营企业追回了货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感谢。”7月16日,拿到执行货款的丹江口市福盛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赶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有“速赴千里执行,尽为企业分忧”的锦旗,感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为其追回货款13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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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丹江口市福盛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系丹江口市一家民营企业。2017年3月,该公司与江西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福盛公司按照约定交付全部的商品混凝土,但江西某建设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货款,仍欠福盛公司1310050元货款未付。福盛公司多次催促该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福盛公司遂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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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江西某建设公司向福盛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冯丽莉执行团队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通过网上查询发现,江西某建设公司名下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划扣必须在当地进行,且市法院对该公司财产的查封并非首次查封,需要等首封法院解封后才能划扣。综合多方考虑,为了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尽快拿到执行款,冯丽莉执行团队决定奔赴江西千里执行。7月9日冯丽莉一行人驱车赶往江西,此时的江西大雨瓢泼,洼地被淹,半人高的积水仍有上涨趋势,紧急发布洪水红色预警。无视艰险的自然环境,经过八九个小时的车程,执行团队顺利到达江西并成功找到该建设公司。执行现场,执行团队与该公司负责人视频连线,释法析理多方劝导,准确告知财产冻结对该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支付剩余货款两家公司都无法正常运转。最终通过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同意将执行款划拨到法院账户,由法院向福盛公司兑付执行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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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袭赴江西,狂风骤雨勇执行。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强力执行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利于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