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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法院出台《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23-08-21 10:54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7323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破产案件诉源治理,创新探索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机制,在2023年7月正式出台《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共22条内容,包括危困企业救助价值识别、挽救与保护、中小微企业等多项内容,为挽救危困企业,发挥破产制度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功能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制度支撑。

《机制》明确要求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从债务人是否诚信经营、行业前景、经营情况、资质价值等八个方面判断,及时甄别出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危困企业。通过建立必要的庭前引导、协调制度,依法导入庭外和解、庭外重组、庭内预重整、重整程序,引导危困企业尽早把握挽救时机,提高企业适用破产程序精确度,充分释放破产重整的程序价值,从源头上降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市场资源重新配置的选择成本,精准识别和有效救助危困企业。

《机制》在庭外重组中创新适用将破产案件优先推送“诉前调”立案,以司法确认重组方案合法有效的方式赋予重组方案司法公信力,实现破产领域诉源治理。同时,在信息披露充分的情况下,允许《重组方案》设置禁止反言条款,提高庭外重组效率。

针对中小微企业,《机制》简化破产审理流程节点,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提高中小微企业破产审判质效,推动中小微企业破产审查受理进入快车道。对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的企业,征求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引导进行庭外重组或快速重整。在债权人的监督下,允许债务人继续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引导鼓励债务人的出资人争取多数债权人同意,在重整计划草案中约定保留部分或全部出资人权益;探索运用“视同认可”机制,鼓励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普遍为企业负债问题,《机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经营者个人债务与企业债务合并清理和解决机制,帮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经济上“重生”的机会。

下一步,十堰两级法院将严格落实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功能,帮助更多的危困企业“涅槃重生”,进一步体现十堰法院的司法担当,为十堰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民三庭  文:陈晓苏 杨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