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干警们尽心尽责,也感谢法院领导的多方协调,扣押回这批钢管构件,我们总算不用担心欠款拿不回来了。”当事人余某海、余某学看到郧西法院成功跨省执行到的钢管构件,激动地说。
1月11日,郧西法院19名干警奔赴陕西省柞水县城,成功强制执行一批钢管构件,为申请执行人送去了新年“最好的礼物”。
1月11日早上6点整,郧西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干警一行19人,在郧西法院门前集合,驱车200多公里前往陕西省柞水县城。执行干警一行来到执行现场后,申请执行人雇请的转运车辆、吊车及工人都已准备就绪,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增派两名法警现场协助执行。
原来,此次被执行人龚某等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支付余某海、余某学借款本息共计34万元的义务。余某海,余某学二人分别向郧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郧西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龚某在陕西省柞水县城某工地有钢管对外出租。
2022年7月,郧西法院于以两案合计34万元为限额查封了龚某在该地的钢管构件一批,但被执行人至今不履行,并私自转移了部分钢管构件,为保证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实现,郧西法院决定跨省强制执行扣押回查封的该批钢管构件。
1月11日中午12点30分,钢管构件装车完毕,郧西法院执行干警立刻将30吨钢管转运回郧西,并交由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此时,干警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此次执行活动告一段落。
郧西法院将依法处置扣押财产,坚持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