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中院执行法官帮我追回了欠款。”2022年,鲁某向市中院申请执行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迟迟不肯履行。1月12日,市中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被列为重点被执行人的杨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主动履行了偿还申请执行人标的款10万元的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1月12日早上6点半,天还未亮,市中院20余名干警在法院楼前集合,警灯闪烁、整装待发,按照既定方案和路线奔赴执行现场。
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某小区,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卢某申请执行王某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多次与其沟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及时将王某拘传至法院。承办法官确定王某的居所后,立即将其拘传到院,在执行措施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市中院干警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行动体现法律的温度。深入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对有一定偿还能力的,言明利害,“苦口婆心”促成和解;对逃避执行、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拘传或拘留,彰显司法权威。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市中院干警对11名被执行人采取传唤、拘传等措施,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3余万元,达成执行和解7件,本次行动执行到位90余万元。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认可,申请执行人闫某特意向法院送来锦旗。
市中院紧抓春节前的有利执行时机,紧盯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充分利用司法拘留、促成和解、宣传攻势等手段,推进案件高效执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