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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向坝法庭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22 08:47 来源: 阅读:12567

   

   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新规,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绘制了《向坝人民法庭收案信息登记表》和《起诉状模板及诉讼费收费标准》,方便有立案需求的群众书写诉状及其他诉讼材料。同时,对需要补齐诉讼材料的群众,法庭干警在《向坝人民法庭收案信息登记表》中将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立案群众,不让群众多跑路。

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庭一律予以接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在《向坝人民法庭收案信息登记表》中,干警设计了立案当事人基本信息及所提交的诉讼材料、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法庭干警告知立案当事人案件的主要诉讼风险及同意法庭先期的处理方式等选项。它的核心内容包含这几个方面:一是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或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二是符合法律规定但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先立案,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充的材料及期限;三是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依法确保立案过程向前推进,确保流程不“堵塞”;四是在保证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根据实情自行选择最佳处理方式,确保权益尽早实现。

因此,与过去相比,立案起点不同,过去是法庭决定立案时间,现在是诉状提交给法庭,诉讼就开始了;立案条件不同,过去法庭立案存在标准不一的审查尺度,现在规定在立案环节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诉状材料符合规定,法院一律要接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另外,立案登记制对立案工作操作流程的规定非常详尽,而且囊括了所有的可能出现的情形,给立案法官以明确指引,也让当事人心里有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