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山区 情系天平
1993年,22岁的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房县法院工作,来到离县城180里外的大木法庭上班,当时法庭住的是镇上农具厂的危房,除了一个国徽和几张办公桌椅,别的什么也没有。电话欠费,号码已被邮局转给了他人,下乡办案完全靠双脚,到辖区最远的地方办案来回至少要3天时间。特别是到隔河堵水的姚坪库区办案,经常下了车没有船,下了船没车,有时来回奔波几天才完成一项送达法律文书任务,磨破脚、走破鞋是常有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在审理姚坪乡龙滩坡村村民李德秀诉邻居张远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上午11时完成了送达工作,因为没有船过河,在河边的寒风中一直等到天黑才搭上便船,又连夜步行几十里回到法庭,一天吃了一顿饭,浑身象散了架,真有说不出的滋味。后来,条件有所改善,庭内同志每人买了摩托车,办案出行方便了些,可总让家人担惊受怕,怕出事。事倒没出,但却落下了风湿和见风流泪的毛病。
说句心里话,基层的条件实在艰苦,生活也十分清苦,谁不向往城里工作的轻松优雅啊!这个想法我也曾有过,但只在脑海中一闪,我是农村长大的,什么苦都吃过,这些工作的辛苦比起农民的辛苦又算得了什么,头发花白的老同志尚能坚守,何况我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于是,我常常是白天和老同志一起翻山越岭巡回办案,夜晚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勤向老同志请教司法技巧,庭审方式、边学边干,走上工作岗位当年就审结民事案件30件。
“立身原在破岩中,咬定青山不放松”,我在大木法庭一干就是11个年头,2005年组织上安排我到离县城稍近的青峰法庭工作了3年,今年5月,组织上考虑到我对大木情况较为熟悉,又让我回到大木法庭担任庭长,算起来我在基层法庭工作已整整15年了。十多年来,和我共事的不少同志都调进城到院机关工作,但我仍扎根在人民法庭这片热土,无怨无悔。
一心为民 不辱使命
15年来,由我主审的民事案件765件无一错案,调解率达75%以上,在工作中,我始终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宣传法律,促使当事人消除隔阂、达成调解,以减少社会矛盾。如今,经我调解和好的家庭现在红红火火,经我解决赡养纠纷的老人们正享受着天伦之乐,经我处理的一起起相邻纠纷现在和睦相处。想起这些曾被化解的纠纷,我心中便有一丝欣慰和成就感。
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因此,在办案中我尽量为当事人着想,尽快办结案件,减少他们不必要的损失,使“公正与效率”在个案中得到体现。2006年3月,青峰镇中堰村村民邓家国的八百多黑木耳杆子被同组村民代全合借故强行拿走,该案经镇综治办、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效,诉至法庭后,我认识到眼下正是木耳杆点菌的黄金季节,如果按部就班地在三个月内审结,然后再执行的话,那么耳杆即使返还也会变成一堆木头当柴烧。于是在受案的当天即赶回县法院制作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然后在法庭其他法官的配合下立即赶到离县城50多公里外的中堰河村对被代全合占有的800筒耳杆先予执行给邓家国。十天后该案审结,期间邓家国已将800筒耳杆点上菌。对法庭这种既化解了纠纷,又能减少损失的处理结果,邓家国本人表示满意。青峰镇负责综治工作的领导目睹了该案的审理执行全过程,称赞说:“法庭在解决农村纠纷方面真有办法!”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农村,老百姓往往是在最无奈的时候才找到法庭请求帮助,作为一名法官,就应该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让他们感到司法温暖。今年元月一个寒冷的早晨,一对年近八旬的老年夫妇和一个操外地口音、手拉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的年轻妇女来到青峰法庭,经询问得知,老年夫妇名叫席文礼、贺修连,住青峰镇中堰村二组,年青妇女名叫廖小秀,是贵州省普定县布依族人。系席文礼的儿媳,席文礼夫妇唯一的儿子一个月前在辽宁铁矿因事故不幸死亡,席文礼两个侄儿席氏兄弟代表家属前去索赔24万,丧事花费及现金共拿出10万元后,剩余14万元席氏兄弟以各种借口拒不返还给死者的父母及妻儿,而且还有携巨款外出的可能,无奈这家老小找到了法庭。看着眼前还处于悲痛之中的老人和孤儿寡母那无助而又焦虑的眼神,我当即产生一种强烈的愿望,我要帮助他们,否则我的内心永远也不会安宁。在进一步询问中,得知席氏兄弟有可能将钱存在县内某家银行时,我立即赶回县法院,制作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手续,经多次查询后,将席氏兄弟在房县邮政局有存款10万元予以冻结,然后又回到青峰法庭,来不及喝口水,便和书记员一起踩着没至膝盖的雪到中堰村给席氏兄弟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案件审结并顺利执行。发放案件款的那天,望着办公桌上那一堆十几万元的钞票,廖小秀用生硬的普通话不停地说“谢谢!谢谢你们法官!”口齿不清的席文礼老人干脆拉着我的手,使劲地握着,眼睛里含着泪,脸上却露出久违的笑容。此时,窗外虽大雪纷飞,法庭内却温暖如春。
廉洁自律 秉公办案
越是贫穷的地方老百姓越是朴实、厚道,这是我15年法官工作的深刻体会。一篮自家种植的蔬菜,一壶农家酿制的苞谷酒,我常常既感激又不知所措,因为老乡们从不收钱,更重要的是,我担心长期下去“吃了人家的口短,拿了人家的手软”会不自觉的影响到所判案件的公正。为了从拒绝第一次做起,我从1993年开始记起了日记,本子上记录着一些不曾被人知道的事情和内心感受——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深知老百姓的艰辛及他们对社会正义的渴望。当我成为一名法官后,认识到我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生中也许只打一次官司,就是在这一次与法官接触中,如果因法官不清正廉洁,导致裁判不公,那么他们就不会相信法律,而且这种不信任会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法律会失去社会公信力。因此,一个法官要做到司法公正,除了自己应掌握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外,必须具备清正廉洁的品质。古人所说的“公生明,廉生威”就是这个道理。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1994年,同心村村民龚一学夫妻闹矛盾,妻子吕志秀出走到竹山县沧浪乡与他人非法同居。承办此案后,我和镇司法所的一位同志一起到竹山县沧浪乡传唤吕志秀,庭审中,我从法律上、伦理上,子女成长方面给她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吕志秀慑于法律的威严,在亲情的召唤下,同意和好夫妻关系。第二年开春,已搬到外地居住的龚一学托人给我送来一封感谢信,内装有300元现金。这对于当时月工资只有92元的我不能不说是一个诱惑。我知道300元钱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意味着辛辛苦苦喂养一年的两头肥猪,辛勤耕耘一亩土地收获的苞谷,我退回了钱,留下了信。回信中,我寻问了他现在的家庭关系和每年收支,并劝导他们夫妻互敬互谅,安心生产生活。目前,龚一学夫妻关系融洽,家境逐步殷实,成为幸福之家。
我经常想,与其说是我在办案中教育了老百姓,不如说是纯朴、善良的老百姓教育了我。这十几年,每次下乡办案,并不富裕的老百姓总是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们吃,让出最好的床铺给我们睡,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感动之余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官责任的重大!我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公正地审理好每件案子,才能对得起黎民百姓,对得起天地良心。我一直用这样朴素的想法去体会科学发展和司法和谐的内涵,去践行“司法为民”及“公正与效率”。在办案中,无论当事人用何种方式给我送礼,我都拒绝收受。2006年10月8日,父亲因脑溢血去世,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房县城关镇东街100号居民张兴山骑着摩托车到土城我家中吊唁并送礼300元。办完父亲的丧事后,我通过邮局把300元礼金汇给了他本人,并附言:“谢谢你,心领了!”我想, 用这种方式比我当面把钱退还要好,毕竟老张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骑摩托车行程70多里来吊唁,而且又没有对案件提出任何要求,不能完全否认老人家的一片真情,但我是一个法官,不能给当事人任何一个合理怀疑有不廉洁行为的理由,我得为法官的荣誉着想,一句“谢谢你,心领了!”也许不能完全表达,今后见了老张后再作解释。
我喜欢三国时刘备说过的一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明白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不是在某一天突然高尚起来的,他的高尚是通过无数的“小善”积累起来的。在大木法庭,我负责内勤工作,有些当事人经常在领到案件款后随手放给我30元、50元的,说是买烟抽以示感谢,我都一一婉言拒绝。对有的当事人放下钱就走,不能当场拒绝的,我就通过邮局寄还给他本人。记得2004年我在审理刘兴波与庆口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有两次刘兴波和我同乘县城至大木的班车,都主动给我买车票,我在车上推却不了,案件审结后,我将两次车票28元通过邮局退回。在我的廉政日记上仅拒礼拒贿有五十多次,折合起来也有一万多元,拒吃请一百多次。尽管每次当事人送的礼金数额不大,但我认为法官应当清廉如水,不得谋取一分钱不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不偏不倚地居中裁判。长期以来,每当审理完一个案子后,我都要反思一下自己,在小本子上记下备忘的细节,写下几句感言,养成了习惯延续到今天。在我的带领下,法庭廉政登记本上拒吃请、拒受钱物的记录多了起来,大家廉洁审判的意识不断增强,公正审判蔚然成风。
最近几年,辖区群众大多了解我的秉性,把我视为亲人,找我的人更多了,但很少再有当事人给我送礼。这虽然减少了我退礼的难堪,但也更让我感到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做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是拒礼拒贿就行了,还要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不负人民厚望。我始终把宋鱼水、金桂兰等模范法官作楷模,廉政日记因此也有了更丰富的内容,记录了一些学习的心得和感受,县法院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几年其它地方因受贿等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政法干警时,我深有感触地写下:一个法官背后应该是清贫朴素的生活,如果整天想着追求物质享受,谋取不义之财,可能会让我们抛弃做人的原则和做法官的操守,最终利令智昏,背弃党和人民群众,因此,当法官应当做到“勤动脑手不动心。”现在我常想,我的廉政日记本厚了,内容增多了,但我的思想认识、道德水准是否真正提高了,于是我时刻提醒自己,把廉政日记当作一面镜子,不断修正言行举止,照亮前行的道路。
回顾这15年,我从一个懵懵懂懂的毛小伙子成长为一个晓知业务、思想成熟、行为得体的党员法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干警”、“房县十大勤廉标兵”这除了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之外,也得益于我用记廉政日记的方式磨砺自己思想,这种常记常新的廉政日记,让自己常常怀有如履簿冰的感觉。当法官15年,虽然我现在仍很清贫,但精神却很充实。记得英国查理王子曾说:一个人活着,要做许多事情,但这些并不一定都是你所愿意的,这便是“责任”二字的全部意义。今生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应该与清贫为伍,与廉洁为伍,与公平正义为伍,担负起人民法官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想,今后的路还长,要想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还需要我们百倍地努力,用慎微慎初慎独的意识守护心中那片净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