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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 张湾法院顺利审结一起跨省知识产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24 16:40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664

近日,张湾区法院顺利审结厦门某文化公司诉某县融媒体中心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该案是新规实施后张湾区法院审结的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202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正式施行。

张湾区法院获批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归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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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厦门某文化公司认为某县融媒体中心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传播的文章中,使用了未经原告授权许可的美术作品,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张湾法院,请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原告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后,张湾区法院立案庭高效办理,当天审核、当天立案、当天流转,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工作高质量推进。

因该案原告远在厦门,承办法官运用“湖北移动微法院”程序线上远程开庭,“手把手”指导当事人上传证据材料,助力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妥善化解矛盾。

经过35分钟的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通过网上银行当庭履行支付义务。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8天,一个跨越1400多公里的跨省域网络视频调解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案件审理

原告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后,张湾区法院立案庭高效办理,当天审核、当天立案、当天流转,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工作高质量推进。

因该案原告远在厦门,承办法官运用“湖北移动微法院”程序线上远程开庭,“手把手”指导当事人上传证据材料,助力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妥善化解矛盾。

经过35分钟的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通过网上银行当庭履行支付义务。

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8天,一个跨越1400多公里的跨省域网络视频调解画上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