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某破产企业管理人反馈了破产企业在本辖区全部涉诉案件执行情况以及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送达情况,管理人对法院的高效率赞不绝口。这是我院自施行《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破产案件涉执行事项高效办理的意见(试行)》后,执行局与破产审判庭协同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为了进一步提供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降低程序成本,发挥法院内设机构在协同高效推动破产案件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我院在6月初出台了上述意见。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作出(2023)鄂03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某文化旅游公司、某城市开发公司、某水上游乐公司、某置业公司、某餐饮管理公司、某商业运营公司等八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申请。而这八家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案件众多,为了全面掌握涉诉涉执案件信息并接管破产财产,管理人向本院民三庭提出申请,由破产合议庭审核汇总。
根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破产案件涉执行事项高效办理的意见(试行)》,执行指挥中心在收到民三庭的通知后,利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全市范围的执行案件信息,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执行法院根据破产法规定依法中止执行程序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原本需要管理人前往各法院分别查询并提交解封申请,通过创新机制,现在只需要一次性提交材料后由中院通知辖区各法院落实,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