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两级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家里这几年格外困难,能在年前拿到这笔救助金,真的是解了燃眉之急!”当事人代表刘某不停感谢。
1月5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县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7名生活困难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让困难群众在寒冬时节体会到司法的温暖。
发放仪式上,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凯向获得救助的当事人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性质、政策内容及近年来两级法院发放的金额,鼓励大家自立自强、积极乐观,利用救助金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王天航感谢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体谅。
此次救助金发放的对象主要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中的7名困难申请人,救助对象涵盖了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人群,发放救助金43.7万元。
十堰两级法院坚持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公平、公正、透明发放司法救助金,通过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因案件而陷入困难的当事人渡过难关,早日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