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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创新机制方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03 15:48 来源:十堰日报 阅读:3113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它如同空气与水,不能缺席、不能迟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向往,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十堰中院在积极推进改革的同时,坚持 “刀刃向内”,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审判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打好“预防针”,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抓作风建设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小处、小节、小事抓起,打好‘预防针’,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的 ‘免疫力’。”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多次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来,十堰中院坚持教育为先,通过典型示范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善意提醒教育等方式,把党风廉政教育落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同时,把干部廉洁教育与审判执行业务教育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司法廉洁教育纳入法官职业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洁教育常态机制,对重点部门、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洁排查和廉洁教育,让廉洁司法理念入耳、入脑、入心,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2017年,十堰中院立足于抓早抓小,给予诫勉谈话13人,批评教育37人,通报批评5人,提醒谈话55人,取得了极大成效。广大干警廉洁司法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法院系统作风明显好转,法院工作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净化“生活圈”,拉紧八小时以外“警戒线”

“从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可以发现,很多党员干部正是在‘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才逐步滑入泥潭,走上犯罪道路的。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是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重要时段。”市纪委派驻十堰中院纪检组长扈治华说。 

如何拉紧八小时以外“警戒线”是降低腐败风险的重要课题。十堰中院把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及法院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与管理,作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陆续出台严格的制度和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净化法院干警“生活圈”和“朋友圈”,严防并坚决惩处法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退休法官从业规范和任职回避制度,坚决惩治在职或退休法官充当“司法掮客”的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除此之外,十堰中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发挥廉政监察员与纪检委员联动配合作用,及时发现线索,从严处置到位;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开展各类节日期间检查,重点检查违规公款消费、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让清正廉洁之风吹遍干警“后院”。

筑牢“防火墙”,织密立体覆盖“监督网”

针对审判管理监督难等新情况、新问题,十堰中院、市纪委派驻十堰中院纪检组着力在构建立体式、全覆盖 “监督网”上狠下功夫,确保法院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覆盖到哪里。

健全法院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和细化法院内部各层级权限和监督职责,坚持落实干预、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上至下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将纪检监察纪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紧密结合。同时,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与信访接待部门、案件评审部门、巡视督查部门、院 (庭)长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人员的监督密切配合,形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监督网络,确保司法管理权和审判权、执行权正确行使,为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