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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院长向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08 09:14 来源:宣传处 阅读: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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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向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如下: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15日在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年,法院工作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发生了深刻而又可喜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案件数量增长、新类型案件涌现、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等压力和挑战。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诚履职,务实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843件,审结41230件,同比分别上升10.2%11%。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273件,审结4466件,同比分别上升11.1%11.2%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要务,强化司法保障和服务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的系列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办案,积极服务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的部署。积极响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绿色发展。全年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01件。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首例水污染刑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3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人员名单发布制度,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布失信人名单7期655人,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扶贫联系村的帮扶力度,全年共投入帮扶帮建资金75万元,协调争取人畜饮水、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公路硬化等项目4个,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实施、精准推进。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准确把握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的界限,促进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42件,审结35件。成功审理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重整等案件,一批企业得以恢复生机,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理。该案还入选2017年度“湖北省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产)和食品安全八大典型案例”。牢固树立“护幼容错不赦罪”理念,主动做好纠纷多发期司法应对工作,专门出台文件简化东风商用车公司诉讼保全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效。全市法院依法审结涉东风公司、金融机构案件3017件。深入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大型企业、新型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立足司法职能,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法院指导各级调解组织通过非诉途径调处纠纷8796起。精心审理社会关注高的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全省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裁决,维护公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犯罪记录封存、适格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及时帮教等机制,扩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效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案件审理和裁判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注重司法建议工作,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把握平安十堰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刑事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57件。其中,市中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刑事案件446件。审结黑恶势力、暴力、毒品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96件275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社会广泛关注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47件,203名罪犯受到惩处。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26件,办案质量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高度重视司法人权保护,依法对1205名主动认罪、悔罪的刑事被告人从宽判处缓、免刑,为6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自诉案件和解及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9026件,同比上升12.3%。其中,市中院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3609件,审结3175件。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124件。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社会诚信,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2236件。坚持保护金融债权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并重,审结借款、保险等金融案件1752件。妥善处理因房地产开发引发的民间借贷、产权登记等群体性纠纷案件1177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征收等案件779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兼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生存发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19件。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89件,审结853件。其中,市中院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86件,审结152件。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以驳回诉讼请求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184件,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4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管理方面的案件,依法驳回郧阳区柳陂镇青龙山七组村民与柳陂镇政府房屋拆迁管理纠纷案,支持青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建设。加大对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和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的调解力度,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原告自愿撤诉96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17.6%。继续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  61.3%。

切实破解执行难题。聚焦“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特点,加强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深入开展“三大战役”,全面打响执行攻坚战。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2857件,执行到位金额17.42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与21家银行对接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强化失信惩戒,依法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356条,对803名被执行人进行出行、消费限制,对601名被执行人和妨碍执行人员实施司法拘留、罚款。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移送拒执犯罪嫌疑人46人,已追究刑事责任13人。改善执行工作外部环境,优化执行机制和方式,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创新司法拍卖方式,两级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共发布涉执拍品269件,成交198件,成交金额8042万元。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回应群众需求和期待

全方位提供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申诉等12项功能,完善法官导诉制度,建立“律师工作站”,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诉前调解事务“一站式”办理。延伸诉讼服务方式,完善“车载法庭”、“旅游法庭”功能,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宣传法治,方便当事人诉讼。明确办理机构,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9万元。

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专业化、集成化、一体化思路,总结和推广“茅箭经验”, 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适当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共治、源头化解。我市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同比增加1.3倍,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同比上升55.6%。发挥诉讼调解结案优势,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9.2%。其中市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20.2%,二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21.3%。

规范化处理涉诉信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认真执行诉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院领导预约、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逐步建立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信访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工作,引导申诉人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在省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实现涉诉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

四、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扎实开展“改革举措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人员分类定岗,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确保审判团队高效运转。全市法院343名员额法官全部回归一线办案。顺应司法亲历性要求,突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全市法院有98.8%的审结案件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自行定案、独立负责。严格执行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院、庭长参与审理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66.7%。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官司法权限的规定》,规范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边界,做到放权不放任。加强办案质量监督,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实行新的《法官审判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办案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对评查出的瑕疵案件全部记入业绩档案,根据主观过错程度追究审判责任。

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和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简案快办”,提高司法效率。提高当庭宣判率,统一裁判标准,依托司法大数据破解类案不同判问题。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适度扩大刑事诉讼案件指定辩护范围,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团结为重心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按照转变理念、尊重规律、改进方法、加强协调和组建专业团队的基本思路,以郧西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全市法院共审理家事纠纷案件4124件,调撤率达到75%以上。在妇联、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成立反家暴场所、完善人身保护令、推行圆桌审判、引入心理咨询师入驻法院、开设微信公众号、建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等举措,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化解方式,“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五、坚持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在整顿纪律作风上持续发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方位和特点规律,突出经常性,把审判队伍建设与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支部+审判团队”建设融合。突出基础性,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宗旨,严守纪律规矩,审慎履行职责。突出严肃性,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牵引,及时整顿庸懒散慢作风,补齐工作短板。

筑牢廉洁司法基础。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对财产保全、审判执行、拍卖鉴定等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形成全程留痕的监督体系。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发挥中院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县(市)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违纪案件的监督作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一岗双责”,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市法院共约谈函询45人次,组织处理5人,纪律处分 19人,5名干部受到刑事追究。

提高干警履职水平。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法治信仰。采取集中培训、选送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采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疑难案件、院领导开示范庭、资深法官传帮带等方式,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学术研讨和专家讲授等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六、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证,彰显司法公正公信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办理代表建议2件。拓宽代表监督渠道,完善日常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见证执行、旁听庭审218人次。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2件。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42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5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多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以“智慧法院”建设为载体,搭建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司法各环节全方位公开,让审判权运行于阳光之下。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全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3698份、执行信息16243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公开庭审直播案件235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司法工作特性,见证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

更加关注社情民意。强化网络舆情监控,把握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重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组织构建、审判程序参与、审判职责区分中的独特作用,全市法院27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562件,为审判任务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吸纳律师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法官与律师座谈会加强沟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公布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判信息50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先后有1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1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院和法官应对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的能力不强,面对困难、问题和压力,底气不足,办法不多;顺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敏感性和主动性相对缺失,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的转换滞后;有的干警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接受监督意识淡薄,在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开始集中暴露,两级法院都有干部因为违法违纪受到查处;因收案数持续增加,办案力量相对减少,工作效率不高,长期未结案件消化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因企业关停倒闭引发的案件,房地产开发和非法集资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和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使命更加神圣,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十堰、法治十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体现责任担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聚焦审判主业,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在深化依法治国、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找准定位,切实加强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在审判工作中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践行为民宗旨,解决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和诉访分离改革,以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打造更加公开透明、更加便捷高效的立案登记、案件信息、审判流程、视频接访和律师工作平台;积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诉调对接,更好地发挥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的作用;转变作风,改进方法,丰富形式,注重实效,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思想,把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转化为公正司法、维护正义的强大动力。

(四)深化司法改革,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科学组建审判团队,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切实做到司法证明、控辩对抗和依法裁判实质化;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创优法官执业环境,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

(五)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弘扬法治精神,教育法官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对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求人民法院工作有新气象,新使命激励人民法官有新作为。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十堰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