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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党建焕发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6-28 10:53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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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书中篇目,我深受启发,十堰是山水车城,但是这个山是‘仙山’,这个水是‘秀水’,只有保护好仙山和秀水,十堰才能换来金山银山。”市中院第四党支部党员朱晓霞在该支部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分享着自己的学习心得。

为了提升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效果,今年以来,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情况,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同志针对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如何规范化开展亲自作出安排,要求全院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重实效,创新方式。院督办室积极跟进,就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下发督办函,机关党委迅速安排部署落实,印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有效激发市中院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新活力。

聚焦规范指引,注重精准指导。院机关党委始终聚焦指引的具体性、可操作性,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目的、参加对象、学习内容、活动形式等着手,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材料汇编》,帮助各党支部开展好丰富、活泼的主题党日活动。

聚焦贯彻落实,注重督导检查。院领导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学习讨论;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指导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高活动开展质量;各党支部对缺席人员实行缺席补学制,真正做到党员受教育、思想有提升。

聚焦效果导向,注重结合实际。市中院各党支部将院内重点工作安排、院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纳入主题党日学习自选内容,让全院党员干部了解全院重点工作;将各级纪委监委下发的案例通报以及本院的《法苑警鉴》作为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必学内容,持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将支部党员的学习心得择优刊登于中院内网学习专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