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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十堰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抵御高息诱惑,守护好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2-01-26 08:56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5807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抵御高息诱惑,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市处非办在此特意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对非法集资活动始终要保持高度警惕,特别是对投资项目和理财产品要认真进行甄别,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和表现形式,避免陷入到非法集资陷阱。

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尽管当前非法集资表现的花样频出,但我们要知道其本质往往就是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通过虚构的投资咨询公司、编造虚假项目,通过宣传造势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通过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借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二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理财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不法分子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额利息都来自自己的本金。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市处非办衷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牢固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端正利益心态,守好自己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养老钱。广大市民朋友如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向所在地处非办、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们对我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虎年大吉,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十堰市处非办政策咨询电话:8111531

十堰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茅箭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693313

张湾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269400

郧阳区处非办举报电话:7232399

郧西县处非办举报电话:6227216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363618

丹江口市处非办举报电话:5201336

房县处非办举报电话:3224589

竹山县处非办举报电话:4221855

竹溪县处非办举报电话:2846585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处非办举报电话:5660168

十堰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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