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涉军案件裁判员
竹山县秦古法庭管辖的秦古镇和竹坪乡是全县兵员大乡镇,每年都有近40名青年应征入伍,军人军属较多,涉军审判任务较重。自2005年担任秦古法庭庭长以来,余禄坚持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份内事,以积极作为赢得了军人军属的普遍赞誉。6年来,他共办理涉军案件74件,调解结案67件,调解率达91.7%,累计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申诉或上访。
为了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及时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余禄开辟了涉军审判“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起诉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尽一切措施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今年6月,军属张某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庭审查明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但余禄并没有草率判决离婚,他与张某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取得联系,了解到他对父母离婚表示理解后,请他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在审理涉军案件中,余禄注重最大限度减少军人军属的诉累。他坚持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登门办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压缩办理周期,让军人军属尽快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同时,还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兑付执行款,切实为军属诉讼“减负”。6年来,他审理的涉军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不到35天,最短的结案时间只有2天。
当好涉军纠纷协调员
工作中,余禄积极配合当地人武部妥善化解非诉涉军纠纷,确保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6年来,共协助辖区乡镇人武部门调处涉军纠纷53起,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军人军属的一致好评。
2007年5月2日中午,正在过节的余禄接到秦古镇人武部长的紧急电话,请求法庭参与处理一军属家庭纠纷。闹矛盾的陶某、黄某夫妇,两个儿子都在部队服役。前一段时期,因感情出现摩擦,黄某赌气住到一丧偶男子家。陶某接妻子回家时与该男子发生冲突被其致伤,伤心之余便将家里的变故告诉了大儿子。大儿子得知后情绪十分低落,部队领导为此致电竹山县武装部,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理陶、黄夫妇的家庭矛盾,以确保他们的大儿子在部队安心服役。余禄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带领两名法官会同镇村干部赶到案发地,对黄某和丧偶男子违背社会道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黄某珍惜军属荣誉,多为儿子的前途着想。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即回到自己的家中。然后,余禄又将陶某、黄某夫妻二人召集到一起进行法律宣讲和劝导教育。经过近一天的努力,终于使这起涉军家庭纠纷得到化解。
当好军人军属的服务员
不仅在法庭上要维护涉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将法律服务向诉讼外和军人军属家中延伸。这是余禄开展维军工作的又一做法。
为了提高辖区军人军属的法律水平,余禄不仅仅局限于在办理案件时为个别军人家属提供法律服务,他还经常带领法庭干警开展专访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送法上门、举办法制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维权意识。6年来,他共走访军人家属130余家,向军人家属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和便民联系卡800余份,为军人和军属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会同辖区武装部为军人家属开展法制讲座20余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余禄正是凭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维军工作的不懈追求,坚守着共和国的钢铁长城。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再接再厉,继续前行,用更加出色的工作实绩诠释山乡法官的维军情怀。
编辑:胡锦明
文章出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