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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十堰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09:19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16061


现将2023年度十堰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有关笔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核减情况

1、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4 (职位代码060104)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2名(茅箭区法院定向岗位)。

2、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060302)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1名(郧阳区法院定向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629日上午9:0072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是否与自己所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三、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2372日上午09:00-11:00

科目名称:岗位能力测验

五、考生应考须知

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走错考点、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自行准备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笔试过程中除考试所需证件及文具外,一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六、考点位置及乘车指南

考点地址: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茅箭区顾家岗丹江路26号)。

考点入口:丹江路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东北门)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2路、9路、13路、26路、59路、205路、699路公交车在职教集团站下车。

微信图片_20230629091814.png

(注: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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