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人民法庭庭长谈共同缔造(三)

发布时间:2022-10-31 15:46 来源:麻城法院 阅读:1782

2022年10月11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座谈会,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发言。10月25日,湖北省法院《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印发,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麻城市法院福田河人民法庭庭长 蔡波:

我庭位于鄂豫交界的福田河镇,辖区两个乡镇47个自然村,人口11万余。

2017年以来,湖北黄冈麻城市、红安县两地,先后被国家住建部确定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近年以来,麻城市法院福田河法庭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在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抓牢“法治”与“共同缔造”结合点,从群众法治需求和让群众满意的法治事项做起,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我庭结对的网红村黄土岗镇堰头湾先后被授予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常态普法宣教,助力决策共谋。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养老诈骗、土地承包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法庭夜校”培训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指导,选取有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件巡回审判,巩固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群众依法参与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延伸司法触角,助力发展共建。针对辖区两乡镇是有名的“菊花之乡”“油茶之乡”,对涉企案件实行“三评估”,打造服务菊花、油茶产业发展,振兴乡村经济,建设最美无讼乡村法庭品牌。法庭联合民政部门指导村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村级管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洪、清理河道等中心工作。以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为触角,为村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在帮扶的小界岭村围绕美丽乡村怎么建,法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开展人居环境改善,培育自治、法治、德治文化。

坚持依法治理,助力建设共管。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指导成立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矛盾纠纷调解协会,为村民自治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帮助制定和审核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自治规范,审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涉法合同文书,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和社会依法管理。

加强诉源治理,助力效果共评。针对辖区矛盾纠纷复杂且呈多发趋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排查矛盾纠纷,将镇、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合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1至9月,我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立案审结案件162件,结案率为91%,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0%,实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优化司法便民,助力成果共享。高标准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推行诉讼文书“一键送达”,解决“送达难”问题。简化退费手续,为行动不便当事人送款上门。大力开展法治惠民、助民活动,开辟“涉农”绿色通道,对涉及群众生活、生产的案件优先立、审、执。今年先后为辖区群众办理急难愁盼事100多件,让群众共享“共同缔造”成果,增强群众认同感、获得感。

下一步,福田河法庭将立足最美无讼乡村特色定位,聚焦百姓急难愁盼,一是强化“共同缔造”理念。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委、省法院“共同缔造”文件精神,以司法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为抓手,深度参与“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优化“共同缔造”格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载体,精细化打造有温度的普法阵地,使“共同缔造”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走近群众。

三是提升“共同缔造”水平。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地落实,为加快推进“共同缔造”、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