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文化 > 法苑心声

守护良知传递正义(叶银青)

发布时间:2015-03-13 10:58 来源: 阅读:32616

      头顶高悬的国徽,身着肃穆的法袍,端坐庄严的审判席,手拿定音的法槌,肩负正义的使命,这就是我们平凡而又神圣的法官,我们是活着的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司法的公正、人民的权益需要我们去捍卫和维护。我们有责任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弱者权益得到保障,让裁判经得起考验,让法院成为人民信任、认可、支持的公信法院。

      “我早就看出来叶庭长你心地善良、有责任心、脾气好,我们相信你会为我们办实事,所以才非缠着你的……”这是前不久我们法庭办理的一起执行难案,申请执行人拿到庭长多方筹集的垫付执行款时说的话。原来庭长的一言一行当事人都看在眼里,她们只是出于对庭长的信任以及对案件执行难的无奈才故意用这种极端的方法。也许在她们心中,庭长是他们的救命稻草,他们相信庭长一定会帮她们解决问题。

      俗话说:赢了官司输了钱。这句话既道出了打官司的诉累重,也道出了老百姓不到迫不得已不会打官司的心态。那么我们该如何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既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又让老百姓胜败皆服,打一个快捷、明了、公正、受尊重的官司呢?也许一次巡回审判、一次远程立案、一次电话答疑等等都能解决偏远地区及远在外地当事人立案难、来回奔波诉讼成本高的问题。也许一件高质量高效率快审快结快执行的案件都能减轻当事人拖延等待的痛苦。也许我们法官为当事人做的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切实减轻他们的诉累。

      有人说: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我也认同这个观点。在审判工作中,我们更需要对弱者有“雪中送炭”的情怀,及时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让他们有存在感和认同感。通过对弱者的关怀和帮扶,让审判工作不仅达到法理上的公正,而且实现情理上的公正。在我们办理那件执行难案时,刘院长对我们说:“她是受害人,我们要尽量多替她着想,同情理解她,把我们该做的工作做到位,通过真心真情感化她。”工作中叶庭长耐心的做老奶奶思想工作,为了一点线索东奔西走,多渠道的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而老奶奶依然因为无法兑付执行款而胡搅蛮缠,当我向庭长诉说她的不可理喻时,庭长淡淡的说:“我能理解当事人”。刘院长和叶庭长的话,给了我很多启示。心系当事人、心向弱者,多一些对弱者的尊重和理解,就多一些信任和支持,少一些敌意和对抗;多一些对弱者的关怀和帮助,就多一些实质意义上的公正和公平,少一些偏颇和异议。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裁判不仅要遵循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还要尽量让裁判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唯有这样,社会才会认可信服裁判。2011年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反映了人们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好人做了好事,不仅得不到好报,相反却摊上了大事,这违背了人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导致了人们不敢做好事了,遇到类似情况习惯于旁观。因此,法院的裁判必须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相吻合,通过公正的裁判,惩恶扬善,引领全社会的航向。

       良知是最好的法律,公正是最强的力量。我们要认真践行“三个尽量”,积极走群众路线,用真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为当事人办实事,用公心作出公正合法合情合理的裁判。让我们守护心中的良知,传递正义的力量,共同撑起司法的正义星空,让公众信赖法官、信任法院、信仰法律、敬畏法治。

(作者单位:郧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