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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盯上“法院执行” 中院提醒:四招可识别骗局

发布时间:2011-10-18 08:29 来源: 阅读:15836

    《十堰晚报》讯:突然接到“法院”来电,并被告知有官司缠身,这让很多市民慌了神,还有不少人因此中了圈套,钱财被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四招可以识别骗局。同时,也希望市民多长一个心眼,防止被骗。

    人在家中坐,传票从天降

    近日,房县市民王先生家的座机电话突然响起。电话中王先生被告知,他有一份传票在法院,让他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领取。

    这让遵纪守法的王先生吃了一惊。可在核对完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后,王先生更加迷茫了,因为电话中“法院”工作人员所说的信息跟他的完全一样。

    “要想知道详细的案情,请回拨9。”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王先生只好一步步照做,最终他被告知自己确实有官司缠身,原因是自己欠了原告几万块钱。

    王先生向朋友和法院咨询,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自己差点中了圈套。

    近期此类诈骗多发

    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显示,近期,十堰市多个基层法院的信访接待室和法警值班室都陆续接待了多名来访群众。

    来访人员均反映,接到了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或者自动语音电话,电话声称其有传票或诉讼事项,要求限期到法院领取或办理,逾期将强制执行,并提示其按9号键可查询具体情况等等。因为心存疑虑,所以到法院核实情况。

    法院经调查发现,此类电话均是电信诈骗电话。此类诈骗行为一般冒充法院法官等工作人员,首先谎称电话接听人有被人起诉的诉讼案件,必须限期领取法院传票,否则后果自负,使受骗者陷入恐慌,继而提示按9号键查询具体情况。

    接听电话的人一旦按键查询,电话另一端的犯罪分子则会继续冒充法院、公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造资金、银行账号不安全等诱骗电话接听人用ATM机或网上银行转账,以进行所谓的“诉讼保全”;或者冒充执行法官,以信用卡透支欠款、银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为由,要求接听电话者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否则将强制执行,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类似诈骗有四大特点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类似骗局有以下几种特点。

    一是作案时间较为集中。一般选择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原因主要是该时段一般只有老年人和儿童在家,利用老年人担心子女财产被强制执行、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社会资讯来源单一,儿童社会经验不足、单纯等弱点行骗。

    二是诈骗对象地域范围广且多为组织犯罪。此类犯罪活动多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内部有明确的分工。

    三是诈骗电话含糊且不规范。诈骗电话一般都是通过给固定电话用户打电话或留言的方式进行不法活动。其中语音电话多以“0000”开头, 或者直接隐藏来电号码。此类电话内容模糊、不规范,一般只是告知受害者,必须在某日某时前往法院领取传票或缴纳费用等,没有告知具体哪个庭室以及办案人员姓名。

    四是诈骗目的明确。诈骗分子谎称是法院、公安局等政法机关,目的都是以获得受害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或直接要其汇款为目的,从而骗取钱财。

    四招识别骗局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案件在法院的诉讼首先要经过立案、审理程序,每个程序法院都会告知当事人双方。审理终结后,只有当一方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案件才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否则,法院绝不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执行。因此,广大市民在接到类似电话时,只要看清以下几点就能轻易识别骗子的诡计。

    第一招:从电话特点看,十堰区域法院的固定电话均以0719区号开头或用移动电话拨打,绝对不会采用录音电话或者其他怪异号码拨打。同时,法院电话是可以回拨的电话,绝对不会让对方按其他键转接。

    第二招:从电话内容看,法院的电话首先会自我介绍,并知悉受话人的姓名,绝不会问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更不会要求对方提供银行账号要求转账汇款等。同时,法官在要求对方领取材料时会明确告知其法院具体的庭室办公地点和法官姓名。

    第三招:如果接到自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的不明电话,可以通过网络、114查号台等途径查找这些单位的联系方式并拨打电话核实,条件允许的也可以亲自到这些单位了解情况。

    第四招:加强防范,保持清醒头脑。此类电信诈骗分子主要针对老人,而且还有向农村地区发展的可能,应告知家中老人、孩子加强提防, 防止上当受骗。接到此类电话时不要惊慌,不要盲目转账、存钱、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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