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我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感受到司法温暖,伴我度过人生的寒冬。”1月18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王天航带领院赔偿办将91000元送到该院司法救助的大学生润玉(化名)家人手中。
润玉的母亲在2021年因车祸去世,父亲的精神状况因此出现问题,从此只能靠打零工为生,一家人难以维持生计。润玉同年考入大学,入学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也成了压在家庭上的一座大山,润玉遂即向十堰中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十堰中院受理此案后,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案件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润玉入学在即,学费生活费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报司法救助,在市中院的帮助下,润玉获批省市两级法院司法救助金共计91000元,为润玉的家庭缓解了沉重的负担。
法律本身是没有温度的,但当与具体案件相结合时,便有了温度。十堰中院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不仅考虑到申请人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也考虑到其就学方面的问题,将司法人文关怀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切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