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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铁腕整训干警队伍

(《十堰日报》7月18日)

发布时间:2013-07-18 08:12 来源: 阅读:8275

   

  本报讯 通讯员瞿万勇 王锐报道:7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严格推行“十个一律停职审查”的规定》和《关于开展坚决禁止 “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铁腕整训全市法院干警队伍。

  “十个一律停职审查”,即法院干警利用办案、工作之便,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关系人贿赂或要其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关系人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接受吃请,或受邀参加娱乐健身旅游活动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隐匿证据,违背事实,枉法裁判、执行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在评估、拍卖、变卖等活动中,恶意串通,压抬价格,封锁信息,弄虚作假,制造流拍,使特定对象受益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故意向案件当事人或外界透露审判秘密,泄露不宜公开的审判内部资料、信息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为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等说情打招呼,违规干预案件公正审判、执行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违规经商或利用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标竞标等公务活动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或违规插手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为律师、法律工作者介绍案件,为案件当事人在本院打官司介绍律师、代理人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截留、挪用涉案款物或拉赞助、私设 “小金库”的,一律停职审查;法院干警与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及与案件有关的人赌博的,一律停职审查。

  该院同时决定,从7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 “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对法院内部人员进行自我约束,坚决遏制歪风邪气,杜绝 “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出现。

  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举报电话:( 0719) 8105683、 18963937929、13397287067;举报信箱:syzyjcs@163.com,群众发现我市法院干警有上述不良行为和现象的线索,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进行举报。

  据悉,根据相关举报,经查属实,对被举报人一律停职。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教育;严重触犯党纪政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