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爷爷、奶奶与孙子女之间是“隔辈亲”,但亲情的“扩张”“越位”,同样可能触碰到法律界限,损害亲生父母的监护权;法院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房县法院军店法庭审理的这起典型案件或许有参考借鉴意义。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9日,何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公婆告上法庭。立案后,军店法庭的法官实地上门走访,了解到何某的丈夫陈某在2020年意外坠楼身亡,夫妻二人的一子一女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在处理完陈某的后事后,何某要求两个子女跟其共同生活,由其直接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但爷爷奶奶平时对孙子、孙女非常疼爱,加之丧子之痛,更把所有的感情寄托在两个孩子身上。作为爷爷、奶奶对孙子女不愿“放手”,何某因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遇到阻力,矛盾无法调和,从而选择起诉。
何某的亲弟弟也于2020年意外离世,先后失去两位至亲,对这个家庭的打击巨大。孩子的爷爷脾气较为火爆,对孙子孙女的抚养不肯松手,多次表示“陈家只有这两个孩子了” “我们不可能放弃对他们的监护和抚养”。庭审过程中,爷爷奶奶情绪激动,中途直接退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解决过程】
面对此棘手局面,承办法官许宝林敏锐判断该案涉及人伦情理不能“一判了之”,否则“案结事不了”,甚至有可能造成其他社会问题。鉴于此,法官邀请双方居住地村干部共同做工作,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释法说理,最终,二老同意了法庭的调解方案。可在签订调解协议时,何某却突然拒绝签字,她表示:还是希望能拿到法院判决,用判决形式“稳固”她作为母亲的权利。
2021年7月,房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可大家心里都清楚,案件矛盾并没有化解,隐患还在,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极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
【案件结果】
8月2日,干警们第四次敲开了二老家的门,也敲开了他们的心扉,最终双方在判决后达成了一个执行和解协议:即在依据法院判决,不影响小孩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女儿跟随母亲何某生活,儿子暂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看至小学毕业,并约定8月27日由何某接走女儿。
2021年8月27日,在法庭干警陪同下,何某来到孩子爷爷奶奶家中顺利将女儿接走。临走之际,爷爷主动开口让何某把儿子也带回去玩几天,何某也说道:“好的,等开学了我再送回来”。至此,这起家庭矛盾得以平安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