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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落实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4-04 14:41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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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4月1日下午,市中院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落实推进会。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王天航主持会议,在家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十堰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强调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涉及法院的工作任务,结合法院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逐一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到实处。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中央、省、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提升我院司法审判执行工作能力与水平;二是落实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迅速行动起来,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我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指派专人负责,各部门配合,攻坚克难,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统筹结合。加快我院智慧法院建设步伐,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新需要,把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

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员单位,市中院自2020年以来,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平安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十堰市市域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