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们,这么热的天,为我们这点小事儿还跑一趟!”在原告朱某家中,原告朱某和被告罗某一起向郧阳区法院干警连连道谢。
“你们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今后一定要相互体谅,相互帮助,把生活过得和和美美。” 郧阳区法院员额法官钟晓红语重心长地嘱咐道。
近日,一对邻居因琐事发生矛盾,楼上的朱某和楼下的罗某大打出手,后朱某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将罗某诉至法院。两人本是妯娌关系,两家原先关系和睦,只是因为近期罗某将车辆停放在楼下公共道路上,影响了朱某出行,朱某对此颇为不满。双方为此沟通不畅,互相指责,大打出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钟晓红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充分了解了双方想法,找到了问题症结。考虑到本案是因邻里矛盾未得到有效处理而引发的纠纷,若不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很可能会再次引发矛盾,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承办法官决定来到现场、庭前调解。
7月22日,承办法官来到兰家沟村,察看现场环境后召集双方坐在一起,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对双方耐心劝解,调解中法官释法明理,体谅双方难处,也指出双方问题。在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朱某和罗某均反思了自己的问题,罗某当面向朱某道歉,现场赔偿各项损失1000元。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有效化解,双方友好邻里关系也得到维系,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此案现场调解是郧阳区法院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自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干警依托审判执行工作职能,用心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