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步履不停。5月13日,十堰两级法院启动“荆楚雷霆2026·十堰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奔赴百里、耐心调解,既保持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真金白银”切实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这笔拖了三年的工资,今天终于全额拿到手了!”近日,在茅箭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的强力推进下,申请执行人张某满怀激动地领取了最后一笔执行款。
2021至2022年间,张某受雇于包工头夏某,在其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因上游总包单位资金链紧张,夏某未能及时结清工程款,导致拖欠张某劳务工资三万余元长达三年。考虑到张某家庭困难,夏某主动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确认债务,但此后仍未按期付款。张某起诉胜诉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夏某态度诚恳,希望分期付款,经法官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此后,茅箭法院依托集中执行专项工作持续跟进履行进度,夏某也信守承诺,分多期筹措款项支付。5月13日,在本次集中执行中,夏某将剩余欠款全部汇入茅箭法院指定账户,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给张某,案件圆满执结。
一起因婚姻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长期横亘在刘某与陈某之间未能化解。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令婚生女由刘某抚养,陈某需按期支付抚养费并配合完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因婚姻纠纷心生怨愤,既拒不交付涉案财产,也拖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刘某独自承担抚养子女的重任,生活陷入拮据。
执行过程中,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惩戒措施,而是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他们多次上门约谈陈某,一方面释法明理,细致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逃避法定抚养责任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疏导双方积怨,阐明婚姻关系虽已解除,但父母的抚养与关爱义务不应缺位。
同时,执行干警牵头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逐一化解彼此的心结与隔阂。经耐心劝导与温情调解,陈某放下成见,当场完成夫妻共同财产交付,一次性补齐拖欠的抚养费,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按期支付抚养费、定期探望陪伴孩子。刘某也放下隔阂,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
2019年3月,田某雇请陈某到郧阳区安阳镇某建设工地务工,双方约定劳务费按每天300元结算。同年7月工程竣工后,田某仅支付部分费用,剩余1.2万元劳务费迟迟未付。陈某多次向田某催讨无果,于2025年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田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陈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3日清晨7时许,执行干警前往郧阳区青山镇某村,敲开了田某的家门。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田某起初以暂无履行能力为由请求宽限。执行干警结合其拖欠劳务费近7年的事实,严肃释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羁押室,执行干警耐心开展思想工作,引导田某换位思考,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权衡利弊后,田某主动表示愿意筹集资金,当场联系亲友转账,全额支付了1.2万元劳务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申请执行人宣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的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陈某需个人赔偿3.42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及时履行义务,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查询发现陈某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此后,法官多次致电陈某,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陈某起初对此不以为意,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针对陈某的消极态度,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拒不履行义务不仅会被冻结账户,情节严重的还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若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更可能面临拒执罪的刑事惩戒。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陈某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在集中执行期间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涉各类民生案件124件,派出执行干警158人,出动警车35辆,执行完毕31件,执行到位171.53万元,达成执行和解41案,和解金额1167.45万元,拘传、拘留77人。十堰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攻坚的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