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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强监管 筑牢破产资金“安全锁”
——十堰中院出台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细则

发布时间:2026-08-04 16:39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23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审判流程、压实管理人履职责任、筑牢破产财产安全防线,近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十堰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细则》,依托审判“一张网”智慧平台,联动合作银行建立法院、银行数据互通共管机制,构建起“制度规范+线上监管、全程留痕、闭环可控”的破产资金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破产资金监管从“事后核查”向“全程可控”转变。

破产管理人账户资金安全事关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核心权益。针对当前复杂疑难破产案件增多、资金往来量大、传统线下监管存在滞后性等实际问题,十堰中院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源头治理,通过平台智能化监管+银行实时对账+法院全程监督的立体化举措,全流程做好监管。

《细则》要求实现审判一张网与协作银行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同步监管。通过系统端口对接,法院审判一张网与协作银行实现数据实时同步、流水自动更新、余额动态对账,将管理人账户开立备案、资金归集、日常收支、大额拨付、台账更新、定期报备、账户注销等全部流程纳入线上闭环管理。银行端实时推送账户交易明细、资金进出记录、余额变动信息,实现资金动态可查、可控、可溯、可督。承办法官可实时掌握账户余额、资金流水、支出用途,对大额支出实行线上审核、智能预警,彻底改变以往事后监管、人工监管的传统模式,实现破产资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智慧监督。

同时,《细则》要求严格落实“一案一户、专户专用、专款专用”原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收支范围、审批流程、管理人履职责任及违规追责情形,健全常态化核查、定期报备、履职考评机制,形成线上智能监管、线下制度兜底的双重监管闭环,推动破产资金管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该《细则》的出台,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一是筑牢破产财产安全底线,有效防范资金挪用、不规范支出等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以数字化监督倒逼履职规范化,减少程序瑕疵。三是筑牢司法廉政防线,实现资金流转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精细化、智慧化破产审判规范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化解企业风险、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十堰法院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地执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从严抓好管理人监督考核,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