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并经市中院党组研究,现对91名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市中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个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9-8107506 1373356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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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4.15).xlsx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