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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 | 从初春到仲夏 用时四个月 纠葛5年的邻里纠纷终得化解

发布时间:2023-08-15 09:35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8640

十堰法院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前端治未病、中端治微病、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以“多元点”和“全链条”绘就诉源治理“同心圆”,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近日,丹江口市浪河镇里一对儿争执5年的“老冤家”握手言和,拦在两家中间的砖墙拆除了,双方间的“心墙”也打破了。

曾某与李某是邻居也是远亲,在两家房屋中间,有一条宽约2.4米的通道,由双方共同通行使用。因曾某家经营着农村小卖部,货物积压较多时,曾某为腾出空间,常将货框、货架及啤酒瓶等杂物堆放在过道上,久而久之,影响了李某的通行。从2018年开始,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2021年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后,经公安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了过道由曾某占用1.6米、由李某占用0.8米的调解协议。本以为争执会就此结束,但在达成上述调解协议的第二天,曾某便在双方协议的“分界线”上,砌起了两米多高的砖墙。砖墙又紧邻李某的客厅、卧室窗户,每逢阴雨天,客厅、卧室总是黑压压一片,严重影响了房间采光。李某找曾某理论时,曾某以其砌墙并未违反调解协议为由,拒绝拆除相关砖墙。李某见“软的”不行,就经常趁曾某不备,自行拆除曾某砌起的部分墙砖,双方矛盾再次激化。

2023年3月,浪河法庭收到乡镇综治群的“群内预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听取双方意见、把握矛盾焦点。经沟通了解,法官意识到曾某与李某的纠纷已不再是单纯的相邻关系纠纷,而是演化成了双方的较劲,倘若一判了之,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

“他不给我赔礼道歉的话,我坚决不同意拆除。”果不其然,曾某态度强硬,第一次调解以不欢而散而告终。鉴于此,法官决定采取“步步为营,徐徐图之”的策略,每月抽出固定时间登门拜访,拉家常,聚人心。

第二次上门,“老曾,我今天不是来调解的,我来看看你生意怎么样,最近有个以打假为生的团伙在各个超市闲转,好多超市都中招了,你也把你的商品检查检查,别吃亏了。”

第三次上门,“老魏,听说你那个侄女嫁给了老曾外甥,他们最近回来了没有,大家都是亲戚,能不能不要僵着了,互相让个步?”

第四次上门,老曾主动开口了:“陈庭长,你这几个月来看我,我也知道是啥意思,我啥都不说了,支持你工作,不行就这样解决吧。”法官连续四个月一次又一次的登门拜访,终于敲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门”。

见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法官果断决定把双方叫到村委会,并邀请党委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参与,携手联动,你一言我一语,人情与法律相结合,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就过道使用、砖墙拆除达成一致意见。

为彻底解决问题,在约定的时间到来后,浪河法庭与党委政府又共同来到现场,见证砖墙现场拆除,至此,这一困扰双方当事人5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和谐邻里情是民生福祉所在,亦是基层平安稳定的根基所在,与人民群众司法感受、司法获得最为密切、最为贴近。丹江口市法院浪河法庭将继续走好群众工作路线,“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判”,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来源/丹江口法院   文、图/陈燕、肖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