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完了,也核对了,你们双方都对工程量没有异议了吧?”白小凤法官收起卷尺,望着原告王某和被告朱某问道。两人点头确认,现场紧张的气氛终于松动了一些。 这是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黄龙法庭近日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勘验现场。2025年8月,王某与朱某约定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建一处农村自建房,十余名工人跟随王某施工。工程进行到一半,双方因质量问题和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工程停工,2万余元工人工资未能支付。工人多次催讨无果,王某遂向黄龙法庭提起诉讼。 白小凤接手案件后,发现双方对“干了多少活”“干得怎么样”各执一词。她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邀请建筑工程专业评估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勘验。实地测量、逐一询问施工人员、仔细核对施工范围,经过半天的细致工作,争议工程量基本查清。 事实查清后,白小凤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她深知,判决虽然程序简便,但一旦上诉周期更久。把调解做深做透、将矛盾实质性化解,才是更优选择。 随后,白小凤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她向朱某释明:“老朱,十来个工人跟着干了大半年,一家老小都等着这笔钱过日子。工程质量有意见,可以另案主张或者折价处理,但工人工资依法属于优先受偿范围,拖不得。诉讼成本加上利息和执行费,对两边都不划算。”朱某听后沉默了一会儿,表示愿意再考虑。 接着,白小凤法官又对王某说:“谁不想自己的新房质量好?房子出了问题大家糟心。你把工资清单、考勤记录整理好,确保钱到账后能一分不少发给工人。同时稳住工人情绪。”王某当即答应。 经过几轮沟通,朱某态度逐渐转变,双方从互不相让到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已完工部分折价1.6万元,朱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存在的瑕疵由朱某自行修复,费用自理。 “法官不仅帮我们查清了事实,还耐心调解,让我们当场拿到了工钱,工人们都能安心了。”王某在调解现场感慨道。 从立案到履行完毕,用时不到一周。这起案件虽小但白小凤拿着卷尺测量的每一处场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的每一次沟通,都实实在在地回应着十余名工人“拿到钱、过好日子”的朴素期盼。 基层法庭的案子,大多如此——看起来不大,桩桩件件都连着百姓的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