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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法庭:庭村共振 切实为“共同缔造”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2-11-11 11:48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1141

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与辖区村委会 共建共治共享协作,着力在快速化解矛盾、深度修复关系、广泛普及法律等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切口上做文章,切实为共同缔造贡献法治力量。

【以“庭村共建”为基础,着力在构建无讼村居上下功夫】

与辖区内5个乡镇12个诉讼案件易发多发村居签订无讼村居合作协议,形成村委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村委会讲人情、法庭讲法律的共建合作模式,法庭分季度进行成果验收,适时给予法律指导。

不定期开展乡村法治讲堂,在诉前调解、判后答疑过程中,同旁听群众围坐一起普及各类涉案法律知识,引导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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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河法庭到丁家营镇花园村开展“共同缔造”法治宣讲院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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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进校园

用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度,选拔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等人驻庭学习,逐步实现辖区内村委“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积极推动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切实解决群众法治需求。

【以“庭村共治”为抓手,着力在多元化解矛盾上下功夫】

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搭建以法庭为中心,4个巡回审判点、1个法官工作室、23名村居诉讼联络员为补充的立体化便民诉讼和调解网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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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河法庭组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做好法治宣传

变“被动式坐堂审案”为“主动式巡回办案”,变“群众上告”为“法官下访”,把人民法庭搬到乡村晒场、农家院落、田间地头,选择典型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当庭结案,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活动的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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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化解农忙争水纠纷

法官加入各村居全员群,主动“亮明身份”,第一时间收集矛盾纠纷,并针对性开展普法宣讲,确保村民司法需求及时满足。2022年7月,某村村民因农忙争水导致一名七旬老人受伤,浪河法庭在村居群第一时间了解到该情况,迅速联系当地村委会共同上门化解,仅用一天时间便使该起可能激发矛盾的案件迅速得到解决。

【以“庭村共享”为目标,着力在缔优法治环境上下功夫】

注重全流程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在立案环节强化诉讼辅导,进行诉讼风险评估提醒,主动引导村民选择诉前调解;在审判环节,统一类型化纠纷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注重以案说法和判后答疑力度,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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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访当事人,倾听诉求释法明理

对相邻关系纠纷、赡养纠纷、家事纠纷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坚持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追踪了解矛盾化解情况,方便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法治宣传,以修复、缓解家庭邻里之间因案件而产生的紧张关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浪河法庭收案260余件,非公告案件调撤率达90%,一审判决息诉服判率98%,12个签订无讼村居合作协议的诉讼案件多发易发村居同比案件数量下降40%,2个村居实现无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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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营二道河村村民居委会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浪河法庭将继续以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为目标,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见法率”、提升基层社会“秩序感”上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为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美好的基层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