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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调研组深入部分基层法庭调研

发布时间:2025-08-05 10:31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1189

8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苏江带队深入张湾区法院黄龙、花果法庭,专题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法庭规范化建设,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建平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苏江实地查看了黄龙、花果法庭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题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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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苏江听取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基层法庭审判质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情况,与张湾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区法院、基层法庭负责同志深入交流。

调研组指出,基层人民法庭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前沿阵地。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端正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

一是要正确认识加强法庭建设的必要性。全市法院要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同时要坚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 “前沿阵地”,必须打造成服务群众的 “拳头产品”,通过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前端,及时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公信力在一次次为民解忧中不断提升。

二是要精准定位人民法庭的职责。法庭是离群众最近的 “法院”,这一特殊定位决定了其必须坚守“抓前端、治未病” 的工作理念,主动下沉力量做好矛盾源头化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坚决不把矛盾向上交。

三是要深刻理解创建 “枫桥式” 法庭的意义。创建工作绝非简单的 “挂牌子、戴帽子”,而是要以创建为契机树立标杆,引领法院工作实现全方位提档升级。全市法庭要主动对标 “枫桥式”法庭建设标准,全体法官更要深入学习践行枫桥经验,推动司法理念迭代升级、工作方法创新优化、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调研组强调,要深刻把握“枫桥式”法庭创建的核心要义,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推动 “枫桥式” 法庭建设走深走实,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人民法庭在哪儿,就要让那里的老百姓安居乐业,和睦相处。要摒弃 “等靠要” 思想和 “等指标、等任务” 的惰性心理,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身创建工作,既要在创建指标上全面达标,更要在务实功、求实效上狠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一是聚焦根本保障,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枫桥式” 法庭创建的根本保障。严格落实 “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为核心,提升法庭凝聚力、战斗力与执行力,让法庭成为守护公平正义、服务群众的坚实堡垒。

二是聚焦创建重点,推深做实源头治理。将源头治理作为重点,把法庭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与乡村振兴工作布局,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综治中心、基层政法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产生,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三是聚焦关键责任,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法庭要担当起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关键责任,搭建 “法庭 + 综治中心”“法庭 + 政府”“法庭 + 网格” 等基层治理模式,构建多方协同、优势互补的多元共治解纷大格局,将矛盾化解在早、将问题解决在小。

四是聚焦第一要务,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执法办案是法庭第一要务。秉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司法理念,树立 “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思维,强化调解意识,妥善处理调判关系。优化诉讼流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构建高效诉讼服务体系。

五是聚焦根本立场,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延伸法庭职能。传承 “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审判、公开宣判、送法下乡,减轻群众诉累,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六是聚焦基层基础,推动审判资源下沉。坚持强基导向,探索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模式,将人财物适度向基层倾斜,夯实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将法庭作为人才培训和成长基地,保障人才可持续发展。

七是聚焦品牌塑造,以点带面提升法庭建设水平。结合实际培育特色品牌,推动形成“一庭一亮点、一庭一品牌” 的工作格局,培育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法庭集群。深入挖掘法庭先进人物与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代人民法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