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以来,郧阳区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把党的温暖送给困难当事人。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救助领导小组。改变之前司法救助工作由执行部门单一管理模式,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各业务庭负责人掌握经办案件是否存在司法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内部联动,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对立案、诉讼、执行各阶段发现的可能需救助的情况,仔细辨别确认,收集申报材料,形成链条式信息,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形成司法服务全流程管理模式,保证司法救助无死角。
三是综合研判,规范司法救助对象。在甄别司法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定期分析研判信息采集、核实、甄别,数据生成、资金流转、信息反馈与共享等节点,促进司法救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救助资金用到实处,起到作用。
四是提升服务,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亲自办手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关照,通过绿色通道帮助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确保当事人完成司法救助申请。目前已经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30余次。
五是多管齐下,加强人力财力保障。确定一名业务熟练的干警主抓司法救助工作申报材料整理工作,对负责人员随时指导、定期培训。同时,向区委政法委、上级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支持,扩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近年来,郧阳区法院已发放各级各类司法救助金297.6万。
郧阳区法院积极关注涉案群众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持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真正让有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切实发挥司法救助的救济帮困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