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中院召开了2022年第14次审委会,对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进行审议时,邀请案件承办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代表参会陈述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律师对审判执行权规范行使的促进作用,这是十堰中院首次邀请辩护律师参加审委会并发表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该案基本事实、证据及双方争议焦点后,参加会议的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一审量刑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辩护律师就争议事实、犯罪构成等向审委会做了陈述,委员们就有关案件事实向辩护律师进行了询问。
双方退场后,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会议听取的情况,对该案定性和裁判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表决。邀请控辩双方参加审委会,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审委会委员更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案情,有效维护了诉辩双方平衡,提升裁判公信力,确保公正司法。
下一步,市中院将不断完善审判委员会相关制度,探索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各项相关制度在全市法院适用,不断提高审委会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信、增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