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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刚柔并济让矛盾化解更快一步

发布时间:2023-01-16 19:33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462


“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短短数日就把我的难题解决了,还不用出诉讼费,为你们点赞!”

近日,十堰中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 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通过司法确认“零成本”确保当事人申请执行有保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减少诉讼负担。

案情回顾:2021年4月1日,小王入职某建设公司从事项目资料员工作。双方未签到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由底薪8000元加项目提成3000元。公司为小王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办公,小王将二级建造师资质证注册在该公司。期间公司安排小王到湖北省应城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由该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工作。2021年6月,小王因故离职,未将笔记本电脑归还公司,公司未将建造师资质证归还小王,因工资、资质证归还等产生争议。后小王向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要求撤销该仲裁引起诉讼。

立案庭窗口人员审查起诉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以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质化解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将本案委派本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十堰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采取“背对背”电话沟通和“面对面”方式相结合,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协议主体向我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我院法官当场受理,详细审查调解协议及相关材料,核实协议履行情况,发出首份“诉前调确”号民事裁定书,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方式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保障协议履行。

典型意义:该案例体现十堰中院积极探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化解纠纷的实效,实现“零成本”实质化解纠纷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同时,该案例也充分体现出十堰中院打造专业性、行业性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能针对纠纷类型特点,提供精准高效调解服务,做到“类型纠纷专业解”,显著提升解纷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