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商业门面用于KTV经营,结果却迟迟不肯支付相应的租金。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出租人将这些门面返还给产权所有人,可承租人不仅不履行法律判决,还不肯露面。
12月13日上午,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五堰某KTV此前租用的16间门面房进行了清场腾退。
孔某从市民陈某、曾某等10多人手中租用他们持有产权的、位于五堰街办香港街的商业门面,作为KTV的经营场所。可之后一段时间,陈某等人迟迟未收到房租租金。再后来,KTV停止营业,孔某也不见了踪影,拖欠房租70多万元。收不到租也联系不上承租人,陈某等10余名业主只好到法院起诉。
2021年下半年,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并做出了判决,判处孔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16间门面房返还给陈某等产权所有人。判决生效后,孔某不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并且始终不肯露面处理此事。2022年9月,陈某等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将这些被KTV占用的门面房返回给所有人。
虽经多次催促,孔某并未搬离涉案KTV。12月13日上午,茅箭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上述16间门面房共计654平方米进行了强制清场。清场过程中,执行人员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将存放在KTV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扣押。
12月13日中午11时,所有房屋已被交还到陈某等产权所有人手中。